勞動指標統計
勞動指標統計
人權承諾
為確保本公司及全體員工積極實施環保及企業社會責任,我們以SA 8000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及電子行業公民聯盟®(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簡稱 EICC®)行為準則為基礎,建立了CSER行為守則,涵蓋光寶集團旗下子公司(以光寶為主要股東並參與實際營運者)。光寶CSER行為準則被視為對個人、業務、合作夥伴及團體的最高層政策承諾。
在人權議題方面的盡責
1.評估框架
為了辨識、預防和減少人權對光寶及其供應鏈的衝擊,EICC針對員工和供應商都推出了風險評鑑的框架。對於員工,光寶在每個生產基地基於發生性 (O) 和嚴重性 (S)可量化的兩個風險矩陣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對於供應商,基於EICC建立人權領域的調查和評估的工具,以了解哪些可能會導致供應鏈的重要風險。
2.評估
2.1營運: 有兩種方法去評估員工的人權風險,包括自我評估和第三方評估(如EICC-GeSI)。
2.2供應鏈: 光寶根據EICC的行為守則定義適用於供應商的一個基本指引,並要求供應商簽署書面承諾書的管理保證,他們將嚴格遵守和承擔社會責任。我們也對供應商制定了EICC的管理規範。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禁止使用童工、保障人權、禁止歧視、待遇平等、法定工作時間、薪酬與環境管理。
3.改善
人權評估的調查結果納入相關職能和流程,光寶施採取適當改善行動,以降低人權的風險。此步驟將使光寶追蹤回應有效性和解決與人權有關溝通行動的衝擊。
截至2016年底,光寶集團全球員工總數為52,967人,其中男性員工比例為54.7%,女性員工比例為45.3%。台灣員工總數4,756人,其餘地區48,221人分佈於中國大陸及其他海外廠區,其中99%都在亞洲。

依聘僱合約之員工組成

當地員工比例
本公司在各海外地區皆以優先聘用當地員工為原則,在台灣地區,副理級(含)以上員工人數占台灣員工人數41.5%,99.3%為當地人;在中國大陸地區,副理級(含)以上員工人數占中國大陸員工人數1.5%,97.5%為當地人;在泰國地區,副理級(含)以上員工人數占泰國員工人數2.3%,100% 為當地人;在巴西地區,副理級(含) 以上員工人數占巴西員工人數8.5%,100% 為當地人。

員工結構
-以地區別性別和年齡分佈

-以地區別性別分佈

-以地區別性別和學歷分佈

員工職級分布

註: 間接員工包含以上最高治理機構成員,高階主管與中階主管人員。
員工離職率
以下為年度月平均離職率的計算, 每個月總離職人員的離職率月平均值,即=(2016 年度月平均離職人數)/(1~12 月每個月期末在職人數總和/12)*100%。
2016年度月平均離職率(含自願及非自願) -以年齡區分

2016年度月平均離職率(含自願及非自願) -以性別區分

新進員工比率
以下為年度到職率的計算,每個月新進人員的到職率月平均值,即=(2016 年度月平均新進人數)/(1~12 月每個月期末在職人數總和/12)*100%。
2016年度月平均新進比率 -以年齡區分

2016年度月平均新进比率 -以性别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