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承诺
为确保本公司及全体员工积极实施环保及企业社会责任,我们以SA 8000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及电子行业公民联盟®(Electronic Industry Citizenship Coalition,简称 EICC®)行为准则为基础,建立了CSER行为守则,涵盖光宝集团旗下子公司(以光宝为主要股东并参与实际营运者)。光宝CSER行为准则被视为对个人、业务、合作夥伴及团体的最高层政策承诺。
在人权议题方面的尽责
1.评估框架
为了辨识、预防和减少人权对光宝及其供应链的冲击,EICC针对员工和供应商都推出了风险评鉴的框架。对于员工,光宝在每个生产基地基于发生性 (O) 和严重性 (S)可量化的两个风险矩阵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对于供应商,基于EICC建立人权领域的调查和评估的工具,以了解哪些可能会导致供应链的重要风险。
2.评估
2.1营运: 有两种方法去评估员工的人权风险,包括自我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如EICC-GeSI)。
2.2供应链: 光宝根据EICC的行为守则定义适用于供应商的一个基本指引,并要求供应商签署书面承诺书的管理保证,他们将严格遵守和承担社会责任。我们也对供应商制定了EICC的管理规范。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禁止使用童工、保障人权、禁止歧视、待遇平等、法定工作时间、薪酬与环境管理。
3.改善
人权评估的调查结果纳入相关职能和流程,光宝施采取适当改善行动,以降低人权的风险。此步骤将使光宝追踪回应有效性和解决与人权有关沟通行动的冲击。
截至2016年底,光宝集团全球员工总数为52,967人,其中男性员工比例为54.7%,女性员工比例为45.3%。台湾员工总数4,756人,其馀地区48,221人分布于中国大陆及其他海外厂区,其中99%都在亚洲。

依聘雇合约之员工组成

**当地员工比例 **
本公司在各海外地区皆以优先聘用当地员工为原则,在台湾地区,副理级(含)以上员工人数占台湾员工人数41.5%,99.3%为当地人;在中国大陆地区,副理级(含)以上员工人数占中国大陆员工人数1.5%,97.5%为当地人;在泰国地区,副理级(含)以上员工人数占泰国员工人数2.3%,100% 为当地人;在巴西地区,副理级(含) 以上员工人数占巴西员工人数8.5%,100% 为当地人。

员工结构
-以地区别性别和年龄分布

-以地区别性别分布

-以地区别性别和学历分布

员工职级分布

注: 间接员工包含以上最高治理机构成员,高阶主管与中阶主管人员。
员工离职率
以下为年度月平均离职率的计算, 每个月总离职人员的离职率月平均值,即=(2016 年度月平均离职人数)/(1~12 月每个月期末在职人数总和/12)*100%。
2016年度月平均离职率(含自愿及非自愿) -以年龄区分

2016年度月平均离职率(含自愿及非自愿) -以性别区分

新进员工比率
以下为年度到职率的计算,每个月新进人员的到职率月平均值,即=(2016 年度月平均新进人数)/(1~12 月每个月期末在职人数总和/12)*100%。
2016年度月平均新进比率 -以年龄区分

2016年度月平均新进比率 -以性别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