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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

光寶持續致力於追求公司治理及財務資訊透明化、即時化、公平化,而為完備與強化組織運作之機制,光寶在董事會成立「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成長策略委員會」等三項功能性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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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委員會


主席:吳國風獨立董事
成員:張孝威獨立董事、楊耀武獨立董事、薛明玲獨立董事


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成員有四位,負責協助董事會審議公司財務報表、內部控制制度、稽核業務、會計政策與程序、重大之資產交易、會計師聘任及財務、會計及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相關事項,以確保公司經營符合政府相關法令與實務規範。有效的內部控制體系及稽核作業是良好公司治理之基石,為維護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特別是風險管理、財務和營運控制,審計委員會定期聽取或審閱內部稽核人員報告稽核業務,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確保誠實、正直的會計、審計以及財務報導。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一、透過審計委員會或單獨與獨立董事會議或郵件方式溝通:

  • 稽核主管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內部控制制定及修改。
  • 稽核主管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內控自檢工作之執行及結果。
  • 稽核主管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年度稽核計畫與執行結果。
  • 稽核主管向審計委員會報告每次稽核行動之發現及追蹤缺失改善之情形。
  • 稽核主管提供審計委員會了解相關證券法規之新增及修訂。
  • 稽核主管就審計委員會交辦之專案稽核工作之執行及結果提出報告。
  • 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審計委員會會議中,針對當季或年度財務報告查核或核閱結果提出報告,以及相關法令之立法或變更事項進行溝通。

二、歷次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摘要:

獨立董事與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2016年度主要溝通事項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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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歷次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情形摘要: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溝通狀況良好,2016年度主要溝通事項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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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光寶「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開會一次。

薪酬委員會


主席:張孝威獨立董事
成員:吳國風獨立董事、楊耀武獨立董事、薛明玲獨立董事

為了持續強化公司治理並接軌國際標準,於2009年成立薪酬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以監督及審議公司整體薪酬政策及計劃,並擁有決議權,此為國內上市公司率先、並高度授權薪酬委員會之制度,成為國內企業公司治理領先指標。

薪酬委員會監理範圍包含董事、全體高階主管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以及員工激勵、分紅計劃等。光寶薪酬委員會成員共四名,由四位獨立董事擔任,以維持薪酬委員會之獨立、專業與公正性,並避免委員和公司間利益衝突的風險。

薪酬委員會定期檢討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計劃,以確保可以吸引、激勵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承董事會之授權,本委員會每年審核並決議關於董事、總執行長、執行長之薪酬,以及由執行長提報關於經理人薪酬,包含:薪資、獎金、員工分紅、員工認股權以及其他獎勵計劃之內容。為確保公司整體薪酬的合理性與競爭性,公司定期邀請專業顧問進行公司整體薪酬與薪酬市場比較分析報告, 並將分析結果呈報薪酬委員會。

光寶最高治理單位董事酬勞依各董事成員所負責職責、獨立性及兼任委員會召集人權責等分派。此外,董事酬勞總額與經營績效連結以百分比管理,並設有上限金額限制,經薪酬委員會審核後,且須董事會決議通過。

依光寶「薪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薪酬委員會每六個月應至少召開會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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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長策略委員會


主席:楊耀武獨立董事
成員:宋恭源董事、陳廣中董事、盧克修董事、張孝威獨立董事

為強化並加速光寶暨集團之成長,於2010年設立成長策略委員會,由董事會授權,指導並審議本公司暨集團整體成長策略,並預審本公司暨集團之重大投資案,並將決議事項定期向董事會提報之。

光寶成長策略委員會指導及協助評估之範圍包含子公司與指定事業部門。

本委員會由本公司5名董事組成,召集人暨委員之人選由董事會指派之。公司得視需求聘請外部顧問,提供委員需要之諮詢意見,外部顧問不參與決議。光寶成長策略委員會每六個月應至少召開會議一次,並應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經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即可作成決議。本委員會將所訂之決議事項向本公司董事會提報之。2016年度,成長策略委員會共召開4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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