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
委员会
光宝持续致力于追求公司治理及财务信息透明化、即时化、公平化,而为完备与强化组织运作之机制,光宝在董事会成立「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成长策略委员会」等三项功能性委员会。

主席:吴国风独立董事
成员:张孝威独立董事、杨耀武独立董事、薛明玲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成员有四位,负责协助董事会审议公司财务报表、内部控制制度、稽核业务、会计政策与程序、重大之资产交易、会计师聘任及财务、会计及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相关事项,以确保公司经营符合政府相关法令与实务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及稽核作业是良好公司治理之基石,为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风险管理、财务和营运控制,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稽核人员报告稽核业务,并定期评估签证会计师之独立性,确保诚实、正直的会计、审计以及财务报导。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方式:
一、透过审计委员会或单独与独立董事会议或邮件方式沟通:
二、历次独立董事与稽核主管沟通摘要:
独立董事与稽核主管沟通状况良好,2016年度主要沟通事项如下表:

三、历次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情形摘要:
独立董事与会计师沟通状况良好,2016年度主要沟通事项如下表:

依光寶「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開會一次。
主席:张孝威独立董事
成员:吴国风独立董事、杨耀武独立董事、薛明玲独立董事
为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并接轨国际标准,于2009年成立薪酬委员会,由董事会授权,以监督及审议公司整体薪酬政策及计划,并拥有决议权,此为国内上市公司率先、并高度授权薪酬委员会之制度,成为国内企业公司治理领先指标。
薪酬委员会监理范围包含董事、全体高阶主管及经理人之绩效评估及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以及员工激励、分红计划等。光宝薪酬委员会成员共四名,由四位独立董事担任,以维持薪酬委员会之独立、专业与公正性,并避免委员和公司间利益冲突的风险。
薪酬委员会定期检讨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计划,以确保可以吸引、激励及留任公司所需之专业人才。承董事会之授权,本委员会每年审核并决议关于董事、总执行长、执行长之薪酬,以及由执行长提报关于经理人薪酬,包含:薪资、奖金、员工分红、员工认股权以及其他奖励计划之内容。为确保公司整体薪酬的合理性与竞争性,公司定期邀请专业顾问进行公司整体薪酬与薪酬市场比较分析报告, 并将分析结果呈报薪酬委员会。
光宝最高治理单位董事酬劳依各董事成员所负责职责、独立性及兼任委员会召集人权责等分派。此外,董事酬劳总额与经营绩效链接以百分比管理,并设有上限金额限制,经薪酬委员会审核后,且须董事会决议通过。
依光宝「薪酬委员会组织规程」,薪酬委员会每六个月应至少召开会议一次。

主席:杨耀武独立董事
成员:宋恭源董事、陈广中董事、卢克修董事、张孝威独立董事
为强化并加速光宝暨集团之成长,于2010年设立成长策略委员会,由董事会授权,指导并审议本公司暨集团整体成长策略,并预审本公司暨集团之重大投资案,并将决议事项定期向董事会提报之。
光宝成长策略委员会指导及协助评估之范围包含子公司与指定事业部门。
本委员会由本公司5名董事组成,召集人暨委员之人选由董事会指派之。公司得视需求聘请外部顾问,提供委员需要之谘询意见,外部顾问不参与决议。光宝成长策略委员会每六个月应至少召开会议一次,并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经出席委员过半数同意即可作成决议。本委员会将所订之决议事项向本公司董事会提报之。2016年度,成长策略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
